合同包1(乾县职业教育中心校服被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全部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雷火竞技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